福建农林大学
工作职责

1.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;负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,对学校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监管,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

2.负责固定资产(含各类捐赠物资)的账务管理和数据统计工作,做好资产验收、资产入账、调剂、转让、报损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
3.负责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占有、变更及注销登记等相关工作;负责办理学校土地、房屋等学校产权登记与界定工作;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审核报批工作,做好校级层面产权纠纷协调处理工作;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校园违章建筑、违章搭盖等工作。

4.负责国有资产清查、清产核资、资产评估及资产划转工作。

5.负责学校进口设备和赠送设备的海关免税、商检、验收及索赔等工作。

6.负责学校各类房产的一级宏观管理、监督和一级宏观调配。

7.负责组织物资设备的校级验收工作、工程建设项目的校级验收工作。

8.负责学校实验室总体规划管理和共享平台服务管理工作,做好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。

9.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,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等工作。

10.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宣传、培训、准入及督促检查工作。

11.负责贯彻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学校采购与招标规章制度。

12.负责学校物资设备(含服务)采购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、经营性项目招标的具体实施。

13.负责学校房屋、土地等经营性项目的招标工作。

14.负责参与有关采购与招标合同的审核与会签,备案采购与招标合同。

15.负责受理和处理有关采购与招标的质疑投诉。

16.负责学校相关代理机构的遴选、监督和管理。

17.负责采购与招标信息化建设,整理和归档采购与招标的有关文件资料,做好统计汇总、分析和上报。

18.协助编制学校采购预算,负责学院年度采购计划的把关。

19.完成学校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